一、项目名称: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一楼大厅LED大屏改造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1. 参选方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3. 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投标人领取遴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上各条款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遴选文件将在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泸定路339号)保障科办公室领取。
遴选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3月29日到2019年04月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四、材料准备:
1.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 设备品牌、参数、施工方案、报价、类似项目案例及其他一切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04 月9日星期二上午11:00,(请将资料封存后于2019年04月9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提交保障科)
五、中心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各参选单位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参选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参选单位。严禁采用不正当方法了解参选信息或挤压其他当事人,或与中心相关人员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
联系地址:上海市泸定路339号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904室 保障科
联系人:乔乐/贺朝俊
联系电话:3257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