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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8楼玻璃隔断门禁改造项目遴选公告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8楼玻璃隔断门禁改造项目遴选公告

一、简要内容:

1.本项目限价为80703元。

2.交付时间:2019年12月15日之前,安装调试完成交付招标方验收。

3.付款方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发票,一次性支付。

4.采购范围:按照需求文件的要求提供玻璃隔断门禁成套设备装置及辅件等,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并负责提供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投标方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2.投标方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方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方必须提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投标方领取遴选文件需提供以上各条款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遴选文件在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领取。

1.遴选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8日。

2.遴选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日到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逾期不受理。

3.遴选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00。

4.遴选文件领取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39号大楼904室保障科,联系人:张虹/王长皞,联系电话:32576338、32576358。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1:00止。

投标地址: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保障科(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39号大楼904室),请将资料封存后交付。

 

 

五、招标方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各参选单位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参选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参选单位。严禁采用不正当方法了解参选信息或挤压其他当事人,或与招标方相关人员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