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招聘招标信息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市级机构宣传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简要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180000元。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3.付款方式:分批次付款。第一笔付款-预付款(70%):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宣传文案和已确定的拍摄脚本,以及付款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第二笔付款-付款(30%):履行工作要求提交成片,并经验收通过,收到付款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4.采购范围:市级机构宣传片。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5.遴选结果:根据中心评审结果决定。
 
二、供应商的资质和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营业执照、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基本信息等文件。文件目录和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模板目录。
3.供应商响应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文件以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骑缝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一律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具备参加遴选资格。
 
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11日下午16:00止。
投标地址: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保障科(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39号大楼904室)。
联系人: 杜敏翔
联系电话:17821766771
 
四、中心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各参选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供应商。严禁采用不正当方法了解遴选信息或挤压其他供应商,或与中心相关人员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